通知公告

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博士学位论文免盲审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Jul 13, 2018点击量:

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文件

工院字(2018)13



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博士学位论文

免盲审办法的通知


经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、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免盲审办法,遵照学校《中地大研发[2018]43号文件》执行,文件全文见附件。

学位论文免盲审须经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导师签字同意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(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),报学位办备案。

学历教育博士生方可申请免盲审。免盲审条件为: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(论文须公开出版或在网上Online,并有doi号)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的规定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公开发表1T1及以上,或2T3及以上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。

免盲审博士学位论文在后期学位论文抽查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,指导教师暂停招生3年,且3年内其指导的博士生不得申请免盲审;同时,减少培养单位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。



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工程学院

2018712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工程学院 2018712日印发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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