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年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学院启动2020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及标准
(一)资助名额、标准:工程学院候选人名额1名,每人每年5000元。
(二)资助对象及条件:
1.自立自强,诚实守信,具有服务国家、回报社会的意识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2.在校本科生(二、三、四年级),学习勤奋,努力钻研,学业成绩优良,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%;
3.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。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、甘肃省夏河县、内蒙古卓资县、海南省五指山市、海南省保亭县、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。
4.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。
二、评审程序
1.学生申请。根据自愿原则,学生于10月1日前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-学生工作管理系统-奖助学金提交申请,学院审核、打印《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》。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。
2.学院评审。学院将于10月2日-10月9日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,并公示三天。
3.学校评定。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在全校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。
工程学院学工组
2020年9月21日